欢女法案——失业女性强制公娼化(1-4)(1/50)

【欢法案——失业强制公娼化】(1-4)(脑内芯片控制,下克上羞辱,常识改变,绿母,母亲调教儿子)

作者:

2025/05/28 于 001

字数:46250

引言:

在新和谐国(Nv Hrn),政府颁布《福宣言》,宣称“满足“是公民的最高权利,工作被定为“核心职业“。

任何失业,无论曾是记者、园丁还是大学生,一旦失去工作,就被强制送往“乐园“成为“欢“——公娼的官方称呼。

这一转变毫无逻辑依据,如同换份普通工作般突兀:失业登记后,直接被送往乐园,换上薄纱服装,开始接待客户。拒绝者被剥夺公民身份,流放荒野。

诡异的是,社会对此毫无质疑,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“常识“。朋友、家甚至为欢“找到事业“祝福,反抗者被视为“福的敌“,悄无声息地消失。

乐园是遍布城市的服务场所,外观像致的玻璃宫殿,内部弥漫着柔和香氛,装饰着丝绒帘幕与水晶吊灯。房间主题直白而挑逗,如“月光私语“或“禁果之床“,旨在激发欲望。

被要求穿轻薄的纱裙或紧身礼服,妆容致,姿态优雅,随时接待客户。社会将乐园视为“幸福中心“,无质疑其荒谬,认为不去消费是“辜负生“。

政府每月向单身或低收公民发放“使用券,允许免费在乐园享受服务。流程像点餐般简单:客户在触摸屏上浏览欢的简介(照片、兴趣、评分),刷券后进房间,服务后随意评分。低分可能导致欢被要求“改进表现”。乐券被视为”的福利”,客户在匿名保护下释放欲望,社会却将其赞美为”和谐的桥梁”。

每天接待多位客户,疲惫不堪却必须保持热,任何懈怠被视为”职业失格”。 欢的价值观被强制重塑,保留原本的格与格,却真诚相信做公娼是“生使命“。

一个乐观的以她的开朗态度将服务变成“分享快乐的旅程“,一个严谨的以她的条理提供“完美的体验“。她们对职业的热忱毫无来由,却根蒂固,谈起工作时语气真挚,眼神坚定到诡异。

见到她们,震惊于熟悉的格与荒诞信念的碰撞:一个曾热衷摄影的孩,如今以同样的热描述“如何让客户满足“,她的微笑未变,却让背脊发凉。

社会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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